7月7日,廣西柳州市民稱在柳江遭3條食人魚襲擊。柳州官方隨后宣布,歡迎市民沿江垂釣參與圍剿食人魚,每條食人魚可獲1000元獎勵。據報道,圍捕第一天共抓獲幾十斤鯉魚、鱖魚,但一條食人魚都沒有抓到。有網友質疑,政府部門“泛娛樂化”處理生態(tài)問題。(據7月11日新華網)
從時間上算起來,如今已經是文明而進步的21世紀了,然而想不通的是,為何一些地方的執(zhí)政者,其思想還停留在原始社會,還在崇拜著叢林法則?柳州食人魚襲擊人類,可以全城圍剿;那么山東出現(xiàn)了野狼傷人,是否應該全省打狼;山林中有老虎,危害人身安全,要不是全民上山打虎?圍剿食人魚,是“大蔥地里長出了蒜苔”,典型的讓人覺得奇哉怪也的邏輯!
自然界有自然界的法則,有其生態(tài)鏈。食人魚襲擊人類,別說尚沒有達到威脅人類生存的地步,僅從生物鏈上來說,食人魚吃小魚、傷人,但其也是有天敵的,也是其它更兇猛魚類的食物。那么大量剿殺食人魚,是否會打破自然界的生物鏈,造成一個或者幾個物種的滅絕?退一萬步說,動物甚至其它生物都是有其在地球上的生存權的,食人魚襲擊人類,為何人類不從自身反思,比如是否破壞了食人魚的生存環(huán)境等,卻偏偏利用人的主導與強勢地位,對食人魚進行物種滅絕式的圍剿?
圍剿一條食人魚可獲得1000元獎勵,更是讓人覺得當地相關政府部門是在拍腦袋,在慷納稅人之慨。用納稅人的錢,假保護人類和生態(tài)之名,卻行的是破壞生態(tài)之實,是“圍捕第一天共抓獲幾十斤鯉魚、鱖魚,但一條食人魚都沒有抓到”。試問這里憑的是什么?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,但重賞之下,也難免會有作假,如果有人從別處買來食人魚,假說是在柳江里捕獲的,政府又該如何處理?如果人們一哄而上,“寧可錯殺一千,也不放過一個”。又是否會導致新的生態(tài)災難?
保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絕對不是極端的圍剿,更不是每條獎勵1000元的簡單懸賞。柳州相關部門之所以如此頭腦發(fā)熱,其本質依然在于,一些執(zhí)政者執(zhí)政意識的錯位,管理思維的單一粗暴,在于權力沖動之下,對食人魚、對自然、繼而最終對人類自身的盲目懲罰。▌Ⅸ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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